Wednesday, March 16, 2011

让我回到blog时代。

想来想去,还是这里最好罢。以前是写了怕人不知,现在写了倒是怕被人知。不是不想手写,但只限于晚上睡前的时间,本来就不够,还要腾出来写,很是浪费。也只有心情很不好,耐不着性子看书,才舍得拿起笔,撩几下。写字是累人的,指的是动作,不是思想。相反,打字早已变得驾轻就熟,手起刀落,更好的,是随时都可进行。像现在。

那种"心知道有路尚要赶,身体却拒绝弹起床"的状态,无端白事又出现。不同于平日的赖床,也不是还没睡醒不想起身,是整个人很清醒很精神但就是不想动,知道时间一分一秒在流走但就是没有起来的动力。有时觉得起来也无所事事,干吗要起来呢。而工作日就是在命令你必须起床,然后洗脸刷牙换衫上班。可是,今日早上因为冷了10度的天气,在衣柜前磨磨蹭蹭反反复复换了几次衫,都找不到合适的穿上身。为了这芝麻绿豆小事,眼看比正常出门时间迟了起码10分钟,只有不情愿地穿回近一个月来来去去穿了不知几次的衫裤鞋。

买新衣不是没有,缺的往往是无法配套,当发现新买的裤其实没有适合的鞋可衬,就只有一直放着,也不知放到几时。穿回平时着得最多的衣服最四平八稳,也是最无死错人的,但连自己都对它们厌倦时,那种稳稳阵阵的自我感觉良好已经变成:我是不是穿了一套睡衣出街?诚然,睡衣的舒服,毋庸置疑,但你穿睡衣时不用见很多人,即使平时再怎么不修边幅,总也不会狼到直接着件睡衣去上班呀。今日在地铁下楼梯时,我的确是在想,这不是一套睡衣吧。好像有点心不在焉。就像星期一下车后双脚自动走去地铁站,而不是走去买早餐。即时长得很一般,但还是得穿。好的早餐也和好的衣服一样,能令人整日都朝气勃勃。所以今日上午,即刻像条死鱼一样,无晒表情,呆呆滞滞。

噢,都说写写下就会知自己生了什么病,这一次是,发呆。躺在床上发呆,对着衣柜发呆,去厕所时发呆(耐一耐都唔出来,不是屙唔出,是屙完都不想出),甚至很眼训仍死死地坐在电视机前。到底在想什么呢?又好像没有,什么都没有想,只是不!想!动!这是懒到一种怎样的程度了啊?

都说心不在焉,还以为写完会好少少,谁知……刚上完厕所,觉得有点饿,心想是时候吃个蛋糕了喔(平时早上买的早餐+下午茶),回到座位,正想拿蛋糕,才发现,没有啊,没有啊,怎么没有蛋糕啊!才突然记起今日早上,我没有买早餐啊!这又是心不在焉到一种怎样的程度了啊?

昨日终于查回月初在黄大仙求的签,结果叫人沮丧,难过了一阵,又想出一些借口,说那是假的错的(因为签洒了一地,第一枝跌下的也是朋友告诉我)。你可以选择不信,但再想想,如果主动注意一点,是不是就能逢凶化吉呢?又,到底应如何求签呢,为什么每次都会洒到遍地都是。到后来我已不敢闭眼,干脆睁开眼来求,这样是不是会不灵?

每晚都在看《天空之镜》,开头真的看到嬲。不就是一篇平平无奇的游记嘛,还不停在说自己什么贵族血统发作,嫌这嫌那,不止是环境,是嫌这人嫌那人,好像她自己才最矜贵,最巴闭。虽然后面也有讲到一些事,如何改变了她之前对那些人的嫌弃,但我对这本书被外界的吹捧,到现在还持保留态度。还是要等到看完整本,才作评论吧。想起现在好些人,网上新闻看一半不看一半,已经在底下吵通天,都几悲哀。

还是这里舒服呀,微博有够吵闹的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